管理制度
长安大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、副主任职责规范
发布时间:2019-07-09作者:
中心主任职责规范 一、中心主任全面主持中心各项工作。负责中心建设方案与总体发展规划,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计划;负责向科技部、上级主管部门、学术委员会汇报中心建设进展及各项工作情况。 二、负责实验室管理机构、组织制度的建立与实施,负责组织筹划、研究制定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。 三、按照管理委员会批准进行组织机构设置,聘用研发及管理人员,决定聘用人员(客座教授、访问学者等流动人员)的薪酬,建立人才培养机制,构建创新团队。 四、负责组织研究制定中心科技发展战略。负责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工作会议。 五、负责组织申报、承担国家或企业重大科研项目,争取科研经费。负责中心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推广,组织重大学术交流活动。 中心副主任职责规范 一、实验室副主任对主任负责,承担主任交办的各项实验室管理工作。 二、各副主任采取重点分工,各有侧重方法对实验室平台建设与人才培养,体制建设,科研开发三个重要部分承担管理工作,对所属研究领域采取按专业管理,各自负责所在研究所全面管理工作。 三、分管所涉领域的实验室建设与运行、人才培养、团队建设、科研试验、业务管理等日常运作和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。 四、参加起草、审查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,组织制定各专业试验单元岗位及仪器设备管理细则并监督执行情况。 五、负责制定各领域实验室发展规划,组织申报各类科研立项计划,组织实施开发研究。 六、负责所在领域或研究室的行政、薪酬、财务、设备、仪器、安全、外事、后勤等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非常规事务的处理,横向项目的运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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